移动育苗床规范按工作台的判定,即:长×宽,长度根据温室长度和结构判定,但长不得逾越24000mm,宽度分为三个系列:1650mm、1700mm、1800mm.苗床高度一般在750mm左右,并可根据地上情况进行微调。
苗床支架数目随苗床长度判定,间隔2000mm一个,两头伸出支架部分一般在1000mm左右,长不得逾越1500mm.通用技术要求一切零件均需防锈处理。苗床所能承受的大负荷为500N/㎡。
根据装置图装置苗床支架。根据苗床图纸组合翻滚体,并将翻滚体置于苗床支架上。在翻滚体上组合苗床工作台,并铺设钢丝网面。调整翻滚体及工作台,使工作台在中方位时,随翻滚体的翻滚可分别向左或向右移动300mm.
温室内苗床摆放规整,高低共同,通长方向摆放直线度过失不逾越15mm.苗床外观不得有显着的外观质量缺点。经过翻滚手轮移动工作台,可在任意两苗床间发生600mm的作业通道,通道过失不得逾越±50mm.工作台不得与温室周边的立柱、暖气及其它设备发生干涉现象。
单个苗床查验应符合以下条件:苗床工作台四周不得有毛刺。整个苗床宽度过失不得逾越10mm.翻滚手柄应翻滚灵敏,工作台移动平稳。负载查验,根据温室内装备温室的类型,每一类型随机抽一台,作如下负载查验;静负载查验。
根据苗床面积,按每平方米500N,给苗床加载24小时后卸载,苗床不该有外观上的显着变形。防倾翻查验:以工作台中线为界,按每平米100N的载荷加在其间一侧,然后翻滚手轮,使工作台分别移至两个点方位,工作台不得倾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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